2003年,江苏省300余家企业参加了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协会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将企业信用分成63个指标,进行量化测评,结果,扬子江药业集团以综合分值97.66分,摘得江苏省诚信企业“状元”,受到省政府的表彰。2004年5月,集团又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授予全国“重信用守合同企业”称号。

        扬子江药业集团连续三年投入3000余万元,承办了三届“关爱西部健康行动”,向西部11个省、市、自治区送医送药送知识。2006年4月,扬子江药业集团响应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启动全民健康教育行动,配备健康快车到农村、社区送药、送知识,对医生、药店和患者进行医学继续教育和自我药疗教育。

        扬子江药业集团始终把“信誉至上,诚信为本”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把“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作为企业职工的行为准则,因此,无论是新招大学生,还是选拔干部,招聘营销人员,“扬子江”始终把人品作为人员才察的第一要素。

        集团营销总公司坚持“守法经营、诚信推销”的指导思想,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颁布了“营销十不准”禁令,严禁销售员送回扣。集团九大销售公司35个省公司,每月都定期召集销售员学习国家及医药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交流思想;定期邀请检察院、法院的同志给全体营销人员上法制课。集团市场稽查部和督查组派出专员深入市场一线,对营销人员的推销行为、销售合同和销售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销售办公室专门成立了物价组,设立专职兼职价格信息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医药、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制订出让消费者能够承受的药价,薄利多销,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建厂35年来,扬子江药业集团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赢得了消费者的赞扬,集团被银行、税务部门授予“AAA级信用企业”称号,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多次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