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基 础 信 息 |
单位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007286987632 | |||||||||||||||||||||||||||||||||||||||||||||||||||||||||
法定代表人 | 徐镜人 | 联系电话 | 0523-86978207 | ||||||||||||||||||||||||||||||||||||||||||||||||||||||||||
生产地址 | 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 | ||||||||||||||||||||||||||||||||||||||||||||||||||||||||||||
产品及企业规模简介 |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14000人,总占地面积460多万平方米。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营销网络覆盖除台湾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集团始终秉承“求索进取,护佑众生”的使命,践行“高质、惠民、创新、至善”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向社会提供优质的药品和高效的健康服务。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自1996年起连续20多年排名江苏省和全国医药行业前列,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纳税500强”。2014年-2016年,扬子江主营业务收入连续3年名列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榜第1名。集团至今蝉联全国医药行业QC成果一等奖总数“十三连冠”,夺得13项国际QC金奖。还相继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球卓越绩效奖”(世界级)等称号。在2016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上,扬子江获中国生物医药板块品牌强度、品牌价值双料冠军。 扬子江药业集团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全面实施“三药并举”研发创新战略;坚持奉行“产品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生产车间均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并有4个车间通过欧盟GMP认证。企业发展不忘回报社会,多年来,集团在赈灾、扶贫、拥军、助学以及各种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中始终走在全社会的前列,迄今已累计向社会捐赠总价值逾5亿元。 面向未来,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奋进中的扬子江药业集团以振兴民族医药为己任,怀着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竭诚为全人类的健康服务。集团全面实施大健康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扬子江制造”向“扬子江创造”转变,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千亿目标,努力跻身世界一流制药企业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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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污 信 息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COD | 氨氮 | SS | |||||||||||||||||||||||||||||||||||||||||||||||||||||||||
排放浓度 |
24.07mg/l | 0.158mg/l | 12.67mg/l | ||||||||||||||||||||||||||||||||||||||||||||||||||||||||||
排放方式 | 达标后直接排放至王营中沟 |
排污口数量 及分布情况 |
1个 厂区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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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二 | 超标情况 | 无 | ||||||||||||||||||||||||||||||||||||||||||||||||||||||||||
防 治 污 染 设 施 |
污染设施名称 | 运行情况 |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处理能力为6300吨/日,主要采用了以H/O池为主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目前该设施日处理污水约3500吨。经处理排放后的污水主要指标COD值符合《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二COD60mg/L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美国哈希的COD在线检测仪、超声波流量计、pH剂、氨氮在线检测仪,每天12个数据实时传输给环保局,24小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 | ||||||||||||||||||||||||||||||||||||||||||||||||||||||||||||
建设 项目 环境 影响 评价 其他 环保 行政 许可 情况 |
1、《北厂区和570亩厂区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文号为泰环计【2011 】5号,环评审批日期为2011年7月7日。 2、《扬子江医药工业园(301亩)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文号为泰环计【2009】16号,环评审批日期为2009年6月17日。 3、《埃拉莫德、注射用兰索拉(304亩)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文号为泰环计【2011】55号,环评审批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 4、污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编号为321203-2018-001002 号,发证单位为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有效期至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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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环境 事件 应急 预案 基本 简介 |
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的规定,编制《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泰州市高港环境执法局备案,备案编号321203-2018-027-M。 | ||||||||||||||||||||||||||||||||||||||||||||||||||||||||||||
其他 环境 信息 |
1、固体废物的分类:我公司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其是否能回收利用,分为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的处理: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由公司回收组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交高港区环卫所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全部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固体废弃物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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