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二期中药提取及饮片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二期中药提取及饮片生产项目
建设规模:年产中药饮片15000吨,浸膏3250吨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436亩,基地地块位于一期用地南面292亩和北面144亩,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及其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投资总额:660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及乙醇,对大气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对纳污地表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空压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项目建设中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来减轻上述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工艺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接管排入永安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建设项目产生的乙醇及粉尘处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药渣,拟采用焚烧处理,废气达标外排,灰渣外售作为肥料使用;主要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本建设项目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处理设施作为三同时检查项目,必须在项目投产前建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符合泰州市总体规划、永安洲镇总体规划及泰州市核心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本项目原料大多为无毒或低毒物质,与国内同行业同类工艺比较,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先进,主要原材料、能耗及污染物产生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水、物料的循环利用。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4、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建设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工艺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管道输送至永安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出水水质较简单,经污水厂处理后预计对纳污水体长江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对大气评价范围内的影响较小,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也不会改变各敏感区的环境功能。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不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拨打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电话或发邮件进行留言,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如实反映你们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杨工0523-80301699 邮箱731943041@qq.com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闵部长0523-86977654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