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物价局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等327家企事业单位2007-2008年“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这是江苏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评选“价格诚信单位”,也是对扬子江药业30多年来稳定物价、诚信经营、合法经商所作出的肯定,代表着企业价格诚信创建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从创建之初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作坊式小厂,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并连续10多年跻身全国医药行业前五强,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与扬子江药业多年来强化价格管理、坚守价格诚信是密不可分的。企业有健全的价格管理制度、准确的市场价格定位以及负责任的价格行为,能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做到科学、合理地制定药品价格,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严格地将各种价格制度执行到位。多年来,不管市场环境如何变化,扬子江始终坚持以高品质取信广大医生和患者,就药品质量、价格和服务向用户郑重作出承诺,并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受到物价部门的好评和患者的一致认可。在2005年度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评比中,扬子江以最高分全省夺冠。

        此次评选活动,遵循“政府推动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原则,经过申报公示、县级考核、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江苏省物价部门表示,将对价格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出现严重问题的,将取消该称号并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