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2024年度保洁外包集中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405-0053 XM-202405-0077 XM-202405-0079 XM-202405-0081 XM-202405-0055 XM-202404-0082 XM-202404-0081 XM-202403-0030 XM-202403-0091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泰州市内3家子公司保洁服务,上海地区3家子公司保洁服务,南京市1家子公司保洁服务,苏州市1家子公司保洁服务,常州1家子公司保洁服务 | ||||||||
服务地点 | 上海,泰州,南京,苏州,常州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7.2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7.12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1. | 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常州基地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08.30-2025.07.31 | ||||||
2. | 上海海尼药业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08.30-2025.07.31 | ||||||
3. | 南京海陵药业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10.07-2025.07.31 | ||||||
4. | 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5.03.01-2025.07.31 | ||||||
5. | 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5.03.10-2025.07.31 | ||||||
6. | 上海海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09.14-2025.07.31 | ||||||
7.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08.28-2025.07.31 | ||||||
8. | 江苏海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07.25-2025.07.31 | ||||||
9.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外包 | 2024.07.25-2025.07.31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1.自合同生效后中标方提供服务开始,每3个月为一个周期,招标方以人民币支付中标方承包费(含税)。 2.最后一个周期到期,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至结算价100%。 3.每次付款前,投标方需先向招标方开具相应的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进行付款;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当地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保洁相关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 地点: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扬子江药业集团招标办); 费用: 0 元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上海海尼药业,集团招标办; 联系人:周游,陈晨; 电话:17521195935,18552270280;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 ||||||||
报名途径 | 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 |||||||||
企业业绩 | 附业绩列表(近三年和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 ||||||||
财务状况 | 附近三年财务报表 | ||||||||
报名流程 | 1、 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 2、 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调研。 3、 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 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 招标文件获取以公司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