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能源、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
2.2项目概况:
(1)完成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能源三同时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2)完成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3)完成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4)完成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5)完成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6)完成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1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能源三同时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能源三同时 | N/A |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预评价报告 2、 预评价报告完成1个月内完成专篇 3、 项目试运行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验收评价报告 |
2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 N/A | |
3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 N/A | |
4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 N/A | |
5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 | N/A | |
6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甘肃龙凤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N/A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
2.4 “三同时”付款方式:
(1)预评价报告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投标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初步设计专篇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投标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方,招标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
(3)验收评价报告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投标方开具合同决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方,招标方支付至合同决算总价的100%。
2.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付款方式: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投标方开具合同决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方,招标方支付至合同决算总价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评价资质;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若是代理销售则必须具备投标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书;
(2)投标方不得借用资质,如发现投标方有借用资质现象,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招标方相关直接损失:
(3)投标方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投标方应承担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且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5)其他
①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5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能源、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2)近一年内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3)近一年被有关部门在官网“曝光台”曝光的;
(4)近一年有农民工纠纷,且被主管部门通报的;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严重失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5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联系项目经办人即可(见下方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6 月 20日 17 时 00 分。(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药业集团官网、招标网平台上发布。
公示时间为:2024年 5 月 12 日08 时00分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龙凤堂西路9号
电子邮箱: wangxiaoq@yangzijiang.com
联 系 人: 王啸秋
电 话: 139526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