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江苏紫龙设备工程部公用工程1号车间储能系统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403-0003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项目根据厂区用能负荷,新增一套最优容量(1MW/2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 | ||||||
建设地点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08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4.27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1 | 江苏紫龙设备工程部公用工程1号车间储能系统项目 | 江苏紫龙公用工程1号车间根据厂区用能负荷新增一套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容量暂定1MW/2MWh。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设备基础、安装并网及其他内容等,并确保整体工程通过当地供电公司验收要求投入使用。 | 350 | 60个日历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凭中标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进度款:设备到厂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合同总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凭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 3.竣工决算款:工程施工完成,完成并网发电,中标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且决算后,中标方开具至决算金额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凭票付至决算总价的90%。 4.尾款:竣工验收满2年后,经招标方验收无问题后,投标方提供决算金额6%的有效期3年质量保函后,招标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款项(无息支付)。 注: (1)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备建筑安装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500万元(实缴不得低于500万); 3.近三年有储能相关工程业绩(合同额不少于500万)的项目完整施工经验;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持有本单位注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同等规模(合同额不少于500万)的储能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2.提供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以上社保信息; 2.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3.本项目需配备本单位注册的专职安全员,持C证上岗; 4.项目管理人员一经面试合格不得随意更换,且出勤须满足我司要求。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2024年4月27日17时0分之前 地点: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扬子江药业集团基建部); 费用:300元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基建部;联系人:许爱兵; 电话:15380735771;邮箱:70992@yangzijiang.com。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