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海燕研发楼工程检测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北京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生命园路16号
2.2建设规模:新建一栋研发楼地上7层;建筑面积11700㎡;地下2层,建筑面积5600㎡,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476.61㎡;总建筑面积17300 ㎡.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服务周期 |
1 | 北京海燕研发楼工程检测工程 | 所有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防雷、消防等招标人要求的所有检测内容,按照设计、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要求完成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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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除人防、消防、防雷检测项目,其余检测费按照季度结算,由受托方在每个季度结束时提供检测清单,甲方收到检测清单,按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和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支付结算额的85%;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人防、消防、防雷按照图纸设计标注的面积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决算价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北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防雷检测乙级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负责人是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的检测业绩;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及其他违约行为;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其他
①R 自 2020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R 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R 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⑤□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8)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2 月- 2023 年 9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R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近5年有50万金额及以上土建检测案例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近5年有50万金额及以上土建检测案例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北京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0月 7日 8 时 00 分至 2023 年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扬子江药业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报名,供应商准入且报名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扬子江药业电子招投标平台 ;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https://zbecg.yangzijiang.com/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网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0月7日,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16号
电子邮箱: huangli@yangzijiang.com
联 系 人: 黄 丽
电 话: 18762346673
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扬子江药业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6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523-86978010、400-01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