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墟路东延南侧地块厂区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柴墟路与高港大道交汇处(尚德智幼儿园旁)
2.2建设规模:
1、生产厂房一:建筑面积:2141.8㎡,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1.55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生产厂房二建筑面积:938.2㎡,地上二层,建筑高度:9.3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3、生产辅房建筑面积:105.4㎡,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m,框架结构;
4、相配套工程:活动板房洗车房、室外道路及管网、停车场、车棚、充电桩、道口、绿篱围网等。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预埋)、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道路及管网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柴墟路东延南侧地块厂区项目工程监理 | 监理主要范围:包含不限于生产厂房、辅房、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智能建筑(预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室外设施、道路及管网等。 | 约240天 |
2.4 付款方式:
1)进度款:即监理范围内施工单位每次付款时,按实际付款金额*监理费率*85%。;
2)竣工决算款:监理范围内项目全部完成,经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注:(1)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资格:
投标人拟派总监是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担任总监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
3.3 投标人其他要求:
(1)土建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工程类专业经验,持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2)安装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工程类专业经验,持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监理员:3年以上工程类专业施工经验,持监理员证;
(4)投标单位需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安装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齐备的专业管理人员常驻现场,以确保施工现场管理正常开展。
(5)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上班时间均需钉钉打卡,最终每月底进行汇总考勤,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7)其他
①R 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R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R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⑤□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R 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等监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1月- 2023 年 7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R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承担过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框架结构建筑工程 ;
有效期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承担过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框架结构建筑工程 ;
有效期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总监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总监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总监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 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扬子江药业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报名,供应商准入且报名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扬子江药业电子招投标平台 ;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https://zbecg.yangzijiang.com/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电子邮箱: huangli@yangzijiang.com
联 系 人: 黄丽
电 话: 18762346673
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扬子江药业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6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523-86978010、400-01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