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凤堂口服液1号车间上瓶、灭菌、灯检工序切药及包装成品周转人员外包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龙凤堂西路9号              

2.2项目概况:

(1)口服液1号车间上瓶、灭菌、灯检切药及包装成品周转工作均需依靠大量人工进行操作。上瓶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玻瓶进行脱包、上瓶、整理玻瓶纸盒、打扫房间地面卫生、对输送网带从后到前进行扶瓶整理。上瓶结束后,需对上瓶间进行彻底打扫,去灭菌工段收集待处理及洁净区产生的废弃物,并把脱包好的玻瓶转运至上瓶间内指定位置。灭菌、灯检主要工作内容为:切药,并将切满装盆的中间产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包装成品转运主要工作内容为:需将口服液包装线包装完成的成品转运至连廊下方或仓库2号一楼周转大厅,以上工作内容不涉及记录填写,为重复体力劳动。

(2)外包公司提供的操作人员年龄男士需在50周岁以内,女士需在45周岁以内。具备健康证。

(3)外包公司人员的工作时间需遵循所在岗位上下班时间(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车间生产另行安排),如遇紧急情况需配合岗位完成生产工作。

(4)龙凤堂以合同形式与外包公司合作,签订2年的外包合同,外包公司负责对口服液1号车间上瓶、灭菌、灯检切药及包装成品周转人员工作进行承包。

(5)上瓶、灭菌、灯检工序中间产品转运及成品周转工序由外包公司承包后,共需人员41名(上瓶工序12名,灭菌14名,灯检12名,成品转运3名)

(6)根据车间产量变动及时调整用工人数,避免人力资源管理上的过度投入或不足,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季节性波动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服务周期

1

龙凤堂口服液1号车间上瓶、灭菌、灯检工序切药及包装成品周转人员外包项目

龙凤堂口服液1号车间上瓶、灭菌、灯检工序切药及包装成品周转人员外包项目

N/A

2年

 

2.4 付款方式:

招标方按月据实结算并支付投标方服务费用,于每月结束双方对服务质量和外包费确认无问题后,投标方开具经双方确认金额的100%税率为5%差额专票交付招标方招标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投标方因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在该款项中于双方在结算中确认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需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若是代理销售则必须具备投标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书;

2)投标方不得借用资质,如发现投标方有借用资质现象,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招标方相关直接损失:

3)投标方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投标方应承担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且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5)其他

①自 2021  9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1  9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1  9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2021  9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4  4 -2024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劳务派遣              

有效期自  2021      3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2)近一年内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3)近一年被有关部门在官网“曝光台”曝光的;

4)近一年有农民工纠纷,且被主管部门通报的;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严重失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11  29  08  00 分至 2024  12  19   17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联系项目经办人即可(见下方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12  19 17  00 分。(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药业集团官网、招标网平台上发布。

公示时间为:2024 11  29 08 00分至 2024  12  19  17  00

8. 联系方式

人: 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龙凤堂西路9号  

电子邮箱:  44200@yangzijiang.com     

人:         郑玮             

   话:       15189906613          

9.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